糸如晓 发表于 2013-4-10 15:18:19

现在萨,关于第一次马德里续拘留?

本帖最后由 糸如晓 于 2013-5-16 22:11 编辑

我现在的语言课程和NIE的截止期限都是2013年5月31日。刚刚知道被康普顿斯第一批录取,准备交200欧的占位费了。但是学校要到7月正式注册交完学费才能拿到offer,现在没法拿到也没有证明文件可提供在马德里续第一次拘留。所以想问下,6月和7月如果要在西班牙待着的话,是不是只能再买半年语言课程,然后再根据语言课程再在萨拉曼卡需拘留?但是如果这样的话,7月份可以在马德里拿着offer续拘留两段时间就重复了。或者只能5月底结束课程后回国,再重新签一次?不过听说NIE过期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延长,是说过期后三个月内只要提交申请就行了吗?不用把交材料和摁手印的时间算在内?谢谢!!

xiaoche 发表于 2013-4-10 21:42:38

过期三个月内提交材料就行,我也是去年你这个情况,也是康普的,申请居留(本帖为www.xihua.es原创)得有注册单子,好像怎么也得七月才能注册,然后得抓紧了,这时间有点紧

Gestapo 发表于 2013-4-13 07:32:33

对,过期三个月之内交材料都可以的

糸如晓 发表于 2013-5-16 20:44:05

xiaoche 发表于 2013-4-10 2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过期三个月内提交材料就行,我也是去年你这个情况,也是康普的,申请居留(本帖为www.xihua.es原创)得有注 ...

哎 我同学也是说没有必要买课,等七月注册完赶紧续拘留,不过在六月七月中间我是没有nie的啊,万一被查到可以用原来的已经过期的nie嘛?用不用开什么证明啊?

糸如晓 发表于 2013-5-16 20:45:35

Gestapo 发表于 2013-4-13 07: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过期三个月之内交材料都可以的

过期的三个月内可以用原来的过期的nie当身份使嘛?我怕被查到遣返>_<

Gestapo 发表于 2013-5-17 21:45:16

糸如晓 发表于 2013-5-16 20: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过期的三个月内可以用原来的过期的nie当身份使嘛?我怕被查到遣返>_

当然可以的,2011年修改的外国人法中明确说明在居留过期3个月之内递交更换居留的材料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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