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华人网 西华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075|回复: 60
收起左侧

新移民法的新内容[最新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全部资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14 01: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葫芦 于 2009-11-14 17:57 编辑

西班牙新外国人法已经于09年10月29日由国会通过,除了一直饱受争议的家庭团聚申请父母必须永久居留以及非法移民关押天数由原来的40天增加到60天之外,目前在详细阅读了BOCG的新外国人法全文后,下面列出一些与侨民休戚相关的修改章节。虽然该法令还未开始执行,但提前了解它的基本内容可以让大家早做准备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来看一下被修改的法律条文:
  第九章 受教育权,新增加的第四条规定,拥有西班牙居留的外国人,如果子女或被监护人也居住在西班牙,在申请更换居留时,会被要求出示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强制教育的证明。
  第十七章 家庭团聚被团聚者要求,第一条d)规定,家庭团聚申请父母年龄必须65岁以上。
  第十八章 申请家庭团聚的条件,第一条,更换过一年居留的侨民可申请家庭团聚。申请父母例外,必须永久居留才可以申请。第三条,如果申请子女来西,受理家庭团聚的政府部门必须通知教育部,以便预留孩子的入学名额。
  第十九章 家庭团聚的特别情况,第一条表明,团聚来西的配偶或者子女,只要超过工作年龄,不需要任何申请手续既可工作。
  第二十二章 免费法律援助,第三条,驱逐令的行政上诉被拒绝后,继续争议庭(CONTENCIOSO-ADMINISTRATIVO)的司法上诉需重新申请免费律师。
  第二十五章第五条及第二十八章
  第一条规定,非欧盟国家外国人出入境将作登记,以便监督管理在西班牙合法停留时间。
  第三十一章 7b),更具个案情况,更换居留将考量当事人是否欠税欠保险,以及融入当地社会的情况。
  第三十一章 长期居留,第三条,拥有欧盟其他国家长期居留的人如果要在西班牙工作(打工或做老板)可以根据规定申请西班牙的永久居留。如果申请人想保留原国家永久居留,则可以申请西班牙临时居留。
  第三十七章 老板居留,第二条,第一年的老板居留将有地区和行业限制。
第三十八章 工作居留,补充了申请第一年工作居留的具体条件,即根据各地每个季度公布的稀缺工种名单或者INEM、证明,由公司出具合同及相关文件向劳工部递交申请。也就是说新外国人法生效后OFERTA DE TRABAJO不会被废除。
  新增加三十八-2及三十八-3 研究人员以及高级技工可获取西班牙居留或欧盟蓝卡。
  第四十章 1a),符合家庭团聚条件但是已经超过工作年龄(18周岁以上子女)的可以忽略西班牙的稀缺工种名单,(直接申请OFERTA DE TRABAJO)。
  第四十四章 关于缴纳相关费用,把所有“批准”(CONCESION),“签发”(EXPEDICION)改成“审理”(TRAMITACION),办理居留,签证等的TASA在申请被受理后就应该交款。
  第五十二章 轻度违规 新增下列内容属于违法,将被处以不超过500欧元罚款 d)在居留限制外的地区,行业和岗位工作;e)雇用居留限制地区,行业与该企业不相符的人工作。
  第五十三章 第2条,下列情况属于重度违规,罚款501-10,000欧元,除此之外还要支付无居留者的遣返费用:a)公司(或个人)申请工作居留后没有给工人ALTA,必须像劳工部门说明原因,如果没有适当理由,属于严重违规;b)出于盈利目的的结婚或者成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以便让他们获得居留;c)户主帮没有居住在住家的外国人登记住家证明。
  第五十五章 1c)严重违规的罚款由原来的6001-60000欧元提高到了10001-100000欧元。举例来说,在新外国人法生效后,店里抓到黑工后老板要付的罚款将升至每个黑工10001-100000欧元。
  第六十二章 非法移民拘留所,第2条将原来最多不超过40天的拘留改成不超过60天;第4条规定,非特殊情况,未成年人不能被关押在拘留所。
  第六十二章BIS 被拘押移民的权利 第1条强调了被关押在非法移民拘留中心的人并非犯人,其目的是预防性的,被关押者拥有相关法律权益。
  新增1j)被关押者可以与非政府机构,国内的国际的保护移民组织接触联系。新增第2条,拘留中心具备足够的医疗条件和奢侈。
  第六十三章 第6条,在被驱逐者证明他已经递交了居留申请的情况下,驱逐令的办理暂时停止(SUSPENDER)直到居留申请被拒,才可以继续审理驱逐令档案,(签发驱逐令)。
  综上所述,新外国人法并没有做大刀阔斧的改动,用反对党的话来讲,只不过是做了“美容”。外国人法LOEX将在国家公报BOE公布那天起正式生效,相信在这之前还会有些细节改动,我尽量以最快的速度来告诉大家。
对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家庭团聚,现在说明如下:
对申请家庭团聚申请人要求
  已经在西班牙合法居留一年以上或已申请第一次一年居留更换的外国移民,有权利与其家人在西班牙团聚,可以办理团聚的家人:
  家庭团聚允许申请对象
  1.外国移民配偶,事实上或法律上未分居,并在法律上没有假结婚行为。如外国法律允许有多个配偶,但也只能与一个配偶办理团聚。
  2.外国移民及其配偶的子女,包括领养的。年龄要低于18岁或不能自理的。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子女,还需要此方有其子女监护权,并且在事实上履行其义务。如果是领养的子女,需要证明符合西班牙领养子女的必需因素。
  3.小于18岁或大于18岁但生活不能自理的,在西班牙的外国人必须是其法律上的监护人。
  哪些人能申请父母?
  必须有长期居留(修改过的外国人法中将以长期居留替代永久居留,以后我们会介绍)的外国移民或有欧盟蓝卡的或特殊研究收益者,这三种人才能申请其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的家庭团聚。并且他们必须受申请人或其配偶抚养,并有理由证明其在西班牙居住的必要性,并大于65岁。只有在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时小于65岁的父母也能家庭团聚,但这是特例。
  家庭团聚来西配偶能工作吗?
  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班牙的配偶和到了工作年龄的子女都可以工作,不需进行任何别的申请手续。
  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的配偶或子女能获得独立居留吗?
  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的配偶如果能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供养自己就可以获得独立的居留。如果是家庭暴力受害者无需以上证明可以马上获得独立的工作居留。当子女到了工作年龄并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供养自己可以获得独立居留。如果家庭团聚的依附人死亡,其家人根据有关条件可以获得独立居留。
刚刚全部完成这次新移民法的主要内容的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葫芦
发表于 2009-11-14 03: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葫芦,热心的能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03: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广大侨胞  顶一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03: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热心的葫芦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03: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葫芦。

感觉宽松不少,但有些繁琐。喜欢第十九章 家庭团聚的特别情况,第一条表明,团聚来西的配偶或者子女,只要超过工作年龄,不需要任何申请手续既可工作。和
 第三十一章 长期居留,第三条,拥有欧盟其他国家长期居留的人如果要在西班牙工作(打工或做老板)可以根据规定申请西班牙的永久居留。如果申请人想保留原国家永久居留,则可以申请西班牙临时居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13: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LZ 真是好人呢 给移民这么好的信息服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13: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葫芦,热心的葫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14: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Z..好人好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15: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葫芦,真的放宽了不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5 17: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班牙的配偶和到了工作年龄的子女都可以工作,不需进行任何别的申请手续。
——————————————————————
这句话的意思是: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的人,不用更换成工作居留,也可以工作了吗???
有谁能解释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6 13: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班牙的配偶和到了工作年龄的子女都可以工作,不需进行任何别的申请手续。
——————————————————————
这句话的意思是: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的人,不用更换成工作居留,也可以工作了 ...
咿咿呀呀 发表于 2009-11-15 16:03

移民局给你的就是工作居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6 13: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没有什么涉及到扎根居留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6 23: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13# 葫芦


但我的团聚居留是去年拿的,应该也可以直接去工作了吧?
太喜欢这条了,别人还一直再说现在的团聚居留很难换成工作居留了,原来是不用换了啊~~~
哈哈~~~~太感谢楼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6 23: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6 23: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必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22: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8 21: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疑 通过家庭团聚来西的人移民局给的就是工作居留.????和在西持有家庭居留的小孩,只要达到工作年龄,就可拥有工作居留?有没有原文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8 21: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是什么时候执行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8 23: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是什么时候执行啊?
jimmy001 发表于 2009-11-18 20:35

国家估计年底会执行,新移民法公布执行的同时,老移民法还有3个月的过渡执行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9 02: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移民局给你的就是工作居留了。
葫芦 发表于 2009-11-16 12:48

但是我是今年5月份拿到的家庭居留,现在可以直接工作吗?而且工作是不是一定要上保险才合法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免责声明|小黑屋|友情链接|Archiver|联系我们|手机版|西班牙华人网 西华论坛 ( 蜀ICP备05006459号 )

GMT+2, 2024-4-30 13:19 , Processed in 0.018897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